有望开启基金业发展新时代

2012-06-27 16:56:59 易天富基金网

  据新华社电 26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证券基金法修订草案严格基金业监管,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措施,同时放宽基金审批,鼓励行业创新。分析人士认为,这些新规有望开启基金业发展的新时代。

  基金业发展呼唤新法导航

  自2004年6月1日实施以来,证券投资基金法对促进基金业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与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现行基金法的部分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发展新形势和基金监管的需要。”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对修订草案作说明时说。

  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基金治理结构不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不足。现行基金法缺乏对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监管措施也不够严密,难以有效保护基金投资者权益,一些基金的老鼠仓、内幕交易等问题屡禁不止。

  放松管制鼓励基金业创新

  备受业界诟病的基金产品审批制在此次修法中得以改进,成为最为明确的放松管制的信号。草案明确,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基金。

  “这一条款意味着基金募集申请将由目前的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基金产品的行政审批权进一步放开。”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说。

  同时,草案规定,基金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包括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这为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和股指期货等提供了依据,意味着未来基金投资范围有望扩大。

  加强监管严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对业务发展的放松管制要求实行更为严格的监管。“加强基金监管,完善基金治理结构,参照证券法的规定,将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禁止从事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规定……”吴晓灵这样总结基金法的修订内容。

  草案新增多项条款明确了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禁止行为,这包括虚假出资或者为他人代持股权、抽资出逃及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