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防控基金内幕交易
2012-07-21 19:46:02 易天富基金网
晚报讯 证监会昨日发布《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基金公司投研人员主动打探内幕信息,并要求基金公司引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意见》首先明确禁止基金公司从事投资、研究活动的人员主动打探内幕信息,并要求基金公司应当与所合作研究机构作出协议约定,要求其提供的研究报告不得涉及内幕信息。同时,还明确规定基金公司应当建立对投资、研究活动的合规审查机制,防止内幕信息通过外部、内部研究报告或者内部投研交流会议等方式进入公司投资决策或者投资咨询流程。
同时,内幕信息备案制度也被引入基金公司内幕交易防控之中。《意见》要求,因履行工作职责知悉的内幕信息,投研人员必须立即向公司报告,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承担保密义务。
《意见》规定董事会对建立防控内幕交易机制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记者 沈梦捷)
《意见》首先明确禁止基金公司从事投资、研究活动的人员主动打探内幕信息,并要求基金公司应当与所合作研究机构作出协议约定,要求其提供的研究报告不得涉及内幕信息。同时,还明确规定基金公司应当建立对投资、研究活动的合规审查机制,防止内幕信息通过外部、内部研究报告或者内部投研交流会议等方式进入公司投资决策或者投资咨询流程。
同时,内幕信息备案制度也被引入基金公司内幕交易防控之中。《意见》要求,因履行工作职责知悉的内幕信息,投研人员必须立即向公司报告,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承担保密义务。
《意见》规定董事会对建立防控内幕交易机制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记者 沈梦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