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费率管制拟取消:有利市场竞争,利好投资者

2012-07-31 07:55:21 易天富基金网

  6月20日,证监会宣布拟修改《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配套规则,证监会决定取消费率管制,优化申购赎回费率安排,保留强制托管制度但对托管机构不再做具体要求。

  对费率取消管制,我们认为,会产生如下的几点效应:其一,增强基金产品的竞争程度。目前基金产品的设计虽然有所差异,但区别不是太大,绝大多数基金难以有明显的特征。由于费率管制的原因,基金公司无法在费率方面做出差异性的选择。规模大的基金完全可以产生规模效应,从而在降低费率的同时保持收入的不变或上升。目前我国基金费率与国外相比,还是有所偏高。偏股型基金一年申购赎回一次计算,年费率在2.25-3.5%之间,债券型基金在1.0%-2.0%之间。而据报道,2011年美国开放式基金投资者支付的费用有所降低,平均每位投资者投资基金的费率从2010年的0.77%降至0.75%。同时,美国不少共同基金是完全免收前后端佣金的,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CI)统计,从1980到2001年20年间,以免佣基金渠道销售的股票基金占股票基金总销售额的比重从34%上升到58%;免佣的债券基金的比重则从47%增加到64%。

  其二,对基金投资者来说,取消费率管制无疑是个很大的利好。偏股基金的平均收益率,正常应该在10-12%之间,平均2.5%的年费率占了收益率的四分之一,过高的费率使得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缺乏激励,而投资者受到了损害。一旦有低费率的基金可供选择,必然使得收取过高费率的基金感到压力,从而总体上降低费率。

  其三,对弱小的基金公司明显是不利的。目前不少基金公司规模偏小,长期业绩落后,其生存很大程度上依靠了费率管制的保护。一旦费率管制取消,这些基金公司的生存堪忧。